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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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往往因历时久远、权属材料繁杂,成为民事纠纷中的疑难类型。本案是一起横跨多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的国有耕地承包权争议案件,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邹富丞律师在再审阶段全力应诉,最终帮助当事人守住合法耕种权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对方全部再审申请。案涉土地坐落于黑龙江省某市,隶属于当地某林场国有耕地。再审被申请人李某夫妻是该土地早期承包经营人,早在1995年便与案涉林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续又陆续签订多份承包协议,自1995年起便持续在案涉土地上耕种、经营,长期稳定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再审申请人沈某于2009年起,也与该林场签订《国有耕地有偿使用承包合同书》,并逐年足额缴纳承包费。沈某依据后期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中的土地登记材料,主张自己是案涉土地唯一合法权利人,认为李某长期占用土地构成侵权。据此,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返还全部土地,并赔偿2012年至2025年期间的土地经营损失,李某经咨询委托至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是邹富丞律师应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查明,案涉土地缺失原始开垦批件,多方持有不同时期的承包合同,各方对土地权属说法不一,依法认定案涉土地权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权属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裁定驳回沈某的起诉。沈某不服一审裁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审裁定。接连两审败诉后,沈某依旧不服裁判结果,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其提出多项再审理由,包括原审认定事实错误、案由适用不当、审理程序违法等,同时补充提交土地转让合同、农资采购单据等新证据,还援引同类生效判决主张本案存在“同案不同判”,邹富丞律师遂担任再审阶段代理人,全权参与案件应诉工作。
律师介绍:
邹富丞律师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接触过众多行政案件、民事合同纠纷等案件。针对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处罚案件有过深入了解,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完善办案思维,最大程度实现业主诉求。
案件难点:
1. 再审审查标准严苛。民事再审是特殊司法救济程序,审查门槛远高于普通诉讼。一、二审均以“土地权属不清”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想要让高院维持原审结论,必须构建完整的事实与法律逻辑链。
2. 双方证据相互对峙。沈某手握2009年至今的承包合同与登记材料,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外观,与李某持有的早期承包合同形成对抗,土地权属表象混乱,事实认定难度极大。
3. 再审新证据增加抗辩压力。沈某在再审阶段补充多份证据,试图佐证土地流转事实,律师需要逐一拆解证据瑕疵,否定其证明效力。
4. 对方提出多重程序异议。申请人同时主张法院违规追加第三人、二审剥夺辩论权与回避权、案由定性错误等,需要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维度全面抗辩。
5. 援引判例制造裁判争议。申请人拿出同类生效判决主张“同案不同判”,需要细致比对案件细节,区分判例与本案的本质差异。此外,沈某对土地来源的陈述前后矛盾,进一步加大了事实梳理的难度。
承办亮点:
梳理证据时间线,固定核心事实。系统整理李某自1995年起的全套承包合同、长期耕种记录,完整还原当事人二十余年持续经营土地的事实;同时指出沈某陈述前后矛盾的问题,印证土地权属复杂的客观现状。
精准质证,推翻再审新证据。针对对方提交的转让合同、收条等材料,明确其无签订时间、缺少转账、流转交接等佐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农资单据也仅能证明采购行为,不能对抗长期耕种事实,新证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厘清法律关系,论证案由合法。明确本案核心矛盾是土地承包权归属争议,并非单纯侵权纠纷,原审确定的案由贴合案件本质,法律适用无误。
逐条驳斥程序违法主张。结合《民事诉讼法》规定阐明,林场作为土地管理方,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追加为第三人合法;二审针对驳回起诉裁定依法不开庭审理,属于法定程序,并未侵害当事人诉讼权利。
区分判例差异,破除不公主张。比对申请人援引的判例,明确另案开垦主体、登记权利人完全统一,与本案情况截然不同,不存在“同案不同判”。同时援引土地管理法规,佐证权属不清的土地争议应由行政机关先行确权,原审裁定合法。
办案结果: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展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我方当事人取得全面胜诉:综合认定案涉土地缺失原始开垦批件,双方持有不同时期承包合同,加之当事人陈述矛盾,土地权属确实不清,原审驳回起诉合法;沈某提交的再审新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不足以推翻原裁定;原审案由确定、当事人追加、二审审理流程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程序违法;申请人援引的判例与本案事实差异显著,裁判并无不公。
最终裁定:驳回沈某的全部再审申请。这场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的多年土地纠纷彻底尘埃落定,当事人的合法土地耕种权益得到司法最终保障。
律师寄语:
本案作为典型的国有林场土地承包再审案件,为广大土地经营者带来诸多法律启示。首先,土地承包经营周期漫长,务必妥善留存承包合同、缴费凭证、耕种记录、流转协议等全部凭证,长期实际耕种的事实,也是司法认定权益的重要依据。
其次,要分清权属争议与侵权纠纷的边界。若多方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本身存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应先向自然资源、林场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权,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权属未厘清的土地纠纷,法院会依法驳回民事起诉,这是法定处理流程。
再者,再审审查标准十分严格,并非提交新证据就能推翻生效裁判。同时,诉讼中应当如实陈述事实,前后矛盾的表述会大幅降低自身可信度,直接影响裁判结果。
最后,陈年土地纠纷往往证据零散、法律关系复杂,普通当事人难以应对。遭遇土地承包、权属、侵权等纠纷,尤其是历经多审的疑难案件,建议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依托专业能力梳理证据、把控法律要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农村土地承包、国有土地权属争议、民商事再审等业务,擅长处理历史遗留土地纠纷、多审连环案件。如你遭遇相关法律难题,可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