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内蒙古某市高速路段因需扩建,需要征收部分村农用地。高某的土地正巧在被征收范围内,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当地政府发布了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方案中的补偿金额与签订协议中的金额不符,因此高某认为虽然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未全额拿到补偿款项。且高某的承包土地被征收后,村委让高某进行补充耕地,高某认为该项义务不应由其承担,至此高某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虽然采取了多种维权方式,但案件直至2021年仍没有结果,在听说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门处理土地征收疑难案件后,高某决定委托少博所李宁宁律师代为维权。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1112002年,内蒙古某市高速路段因需扩建,需要征收部分村农用地。高某的土地正巧在被征收范围内,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当地政府发布了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方案中的补偿金额与签订协议中的金额不符,因此高某认为虽然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是未全额拿到补偿款项。且高某的承包土地被征收后,村委让高某进行补充耕地,高某认为该项义务不应由其承担,至此高某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虽然采取了多种维权方式,但案件直至2021年仍没有结果,在听说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门处理土地征收疑难案件后,高某决定委托少博所李宁宁律师代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