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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承包地,维护农民权益

发布时间:2025-07-09点击次数:

“这地是集体的,村里想收就能收!” 面对村委会的强硬表态,不少农民心里犯嘀咕:自己耕种了大半辈子的承包地,真能被一句话收回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早已为农民的承包地筑起了坚实的法律屏障。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带您读懂法律条文,看清村委会收回承包地的 “合法边界”,让每一位农民都能理直气壮守护自己的 “命根子”。

一、集体土地归集体,承包权益属农民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但这绝不意味着村委会可以 “一言堂” 处置土地。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用益物权,《农村土地承包法》更是用专章明确:承包期内,发包方(村委会)不得收回承包地。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村村委会为引进养殖项目,想收回村民张某承包了 20 年的耕地。张某拿出土地承包合同据理力争:“这地我签了 30 年承包合同,还有 10 年才到期,你们没权利收!” 最终,在法律的支持下,村委会的无理要求被驳回。这正是法律对农民承包权的有力保障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但承包经营权归农民,两者界限清晰,不容混淆。

二、承包期内 “四不准”,到期还能再续 30 年

法律为土地承包设定了 “铁打的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草地为 30 年至 50 年,林地为 30 年至 70 年。更重要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这意味着,承包期满后,农民有权再续 30 年,实现 “长久不变” 的政策承诺。

在承包期内,村委会想收回承包地,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定条件,以下四种情形绝对不允许:

  • 以 “土地归集体” 为由随意调整:即便多数村民同意,也不能未经法定程序收回或调整承包地;

  • 因农民外出务工收回土地:农民进城落户,承包地应当保留,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落户条件;

  • 为 “招商引资” 强制收回:任何项目用地都必须通过合法征收程序,村委会无权绕过农民直接收回;

  • 以 “一户多宅”“面积超标” 为由收回耕地:耕地承包与宅基地管理分属不同法律范畴,不能混为一谈。

三、遭遇强占?法律教你 “硬气” 维权

如果村委会无视法律规定,强行收回或霸占承包地,农民完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乡镇政府投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负有监督职责,可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

  • 申请调解或仲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就承包地纠纷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 提起民事诉讼:若仲裁无果,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承包地、赔偿损失。某村村民李某因承包地被村委会强行流转,起诉后法院判决村委会停止侵权,并赔偿其三年的种植损失共计 2.8 万元。

维权过程中,务必保留好关键证据:土地承包合同、缴纳农业税或补贴的凭证、与村委会的沟通记录(录音、书面通知等)、土地被强占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这些材料将成为维权的 “有力武器”。

四、法律底线不可破,农民腰杆要挺直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法律和村民授权,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有人说 “土地是集体的,想收就收”,农民可以理直气壮地拿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告诉他:“承包期内,我的地我说了算!”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遇到承包地被侵权,千万别怕 “得罪人”,更别轻信 “口头承诺”。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承包权益。记住,你的沉默可能让合法权益受损,而你的坚持,不仅是在守护自己的土地,更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农民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