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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防套路 两类陷阱要留意 三步帮你避风险

发布时间:2025-11-03点击次数:

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大事,而购房合同是保障权益的“核心凭证”。可有些不法开发商或中介,会利用购房者对合同条款的不熟悉“钻空子”,悄悄设置陷阱,比如把租房合同改成购房合同、模糊房屋性质让你误买小产权房——一旦签了字,后续维权会难上加难。其实只要在签合同前多做几步,就能避开这些坑,牢牢守住自己的购房权益。

一、先看清:两类常见的合同陷阱,专坑“不细看”的购房者

不法开发商或中介的合同陷阱,往往藏在“不起眼的细节”里,最典型的是这两类,购房者必须重点留意:

1.陷阱一:篡改合同类型,“租房”变“购房”埋隐患

有些不良中介或开发商,会在合同名称、核心条款上做手脚,把原本约定的“租房合同”悄悄改成“购房合同”,或在条款中混淆“租赁”与“买卖”的权利义务。比如合同名称写着《房屋租赁合同》,但条款里却出现“乙方(购房者)支付全款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方(卖方)需配合办理过户”等属于购房合同的内容;或是口头跟你说“先租后买,租金抵房款”,但合同里只字不提“租转买”的约定,反而全是购房的义务条款。

这种情况下,若购房者没细看,签了字就可能陷入纠纷:想租房却变成了“买房”,被要求支付全款;或想买房,却因合同条款混乱,无法主张过户权利。更麻烦的是,一旦对方拿合同起诉,购房者若拿不出相反证据,很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2.陷阱二:模糊房屋性质,误把“非商品房”当“商品房”

这是更隐蔽也更危险的陷阱——开发商或中介不明确告知房屋性质,让购房者误以为买的是能正常过户、有完整产权的“商品房”,实际却是“小产权房”“集体产权房”“商业用房”等无法正常交易或受限的房屋类型。

他们通常会这样操作:合同里不写“房屋产权性质”,只模糊标注“房屋地址”“面积”;或用“商住两用”“loft公寓”等话术掩盖“商业用房”的本质(商业用房水电费高、产权年限短,且不能落户);甚至隐瞒“小产权房无房产证、无法过户”的关键信息,只强调“价格低”“性价比高”。

等购房者签了合同、付了钱,才发现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过户,或与自己预期的“商品房”差距巨大,此时想退款、维权,往往因合同未明确约定而陷入被动。

二、签合同三步走:细读、追问、找专业,不踩坑的关键

面对可能存在的合同陷阱,购房者不用怕,只要按这三步操作,就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

1.第一步:逐字逐句读合同,重点盯“关键信息”

签合同前,无论销售催得多急(比如“今天不签就没这个优惠了”“大家都这么签,没问题”),都要留出足够时间,逐字逐句通读全文,尤其要盯紧这些“关键信息”:

合同名称:确认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还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名称要与你实际要办的事一致,不能含糊;

房屋性质:明确写清“房屋产权性质”,比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商品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产权房”等,若没写,必须让对方补充;

权利义务:看清楚“付款金额及用途”(是租金还是购房款)、“房屋交付时间”“过户义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确保与口头约定一致,没有矛盾或模糊表述;

补充条款:很多陷阱藏在“补充协议”里,比如看似无关的“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最终解释”,这类条款会剥夺你的协商权,必须要求修改。

遇到字迹模糊、条款矛盾的地方,不要自己“猜”,先做标记,等后续追问。

2.第二步:不明确的条款,当场追问并要求修改

对合同中标记的“不明确条款”,要当场向开发商或中介提出疑问,直到对方给出清晰、合理的解释,且必须落实到“书面修改”上——口头承诺“没问题,我们会按你说的来”没用,只有改到合同里才有效。

比如:

若合同没写房屋性质,就问“这套房是商品房吗?能办房产证、正常过户吗?”,要求在合同中补充“本房屋为商品房,产权人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过户手续”;

若条款里“租房”和“购房”表述混乱,就明确说“我要的是租房,不是买房,麻烦把涉及‘购房’‘过户’的条款删掉,重新拟定租赁相关条款”;

若违约责任只写“乙方违约需赔偿”,没写甲方违约的责任,就要求补充“甲方若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办理过户,需按已付款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对方拒绝修改,或用“合同是统一模板,改不了”搪塞,就要警惕——要么是对方心里有鬼,要么是合同本身有问题,此时宁可不签,也不要妥协。

三、额外提醒:留存证据+拒绝空白合同,多一层保障

除了上述三步,还有两个细节能帮你进一步规避风险:

1.所有沟通都要留证据

与开发商或中介沟通时,无论是关于合同条款的修改、房屋性质的承诺,还是付款的约定,都要留存书面证据:

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不要删,重点截图保存;

通话时尽量录音(提前告知对方,避免侵犯隐私),记录对方的口头承诺;

对方给出的补充说明、修改意见,要让其签字盖章,不要接受“手写纸条没盖章”的凭证。

这些证据在后续出现纠纷时,能帮你证明“当初的约定”,避免对方不认账。

2.绝对不签“空白合同”

有些销售会说“合同先签名字,后面的条款我们统一填,都是标准内容”,这就是“空白合同”——绝对不能签!一旦你签了字,对方可能在空白处填对你不利的内容(比如提高付款金额、缩短交付时间、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而你很难证明“条款是后来填的”,维权会非常困难。

总结:合同是“权益盾牌”,认真才是“避坑钥匙”

购房合同不是“走个流程”的文件,而是保护你血汗钱的“盾牌”。不法开发商或中介的陷阱,最怕的就是“认真的购房者”——只要你逐字读合同、大胆提疑问、必要时找专业帮助,就能让陷阱无所遁形。记住:买房可以急着选房,但不能急着签合同,多花半天时间审查条款,能帮你避开后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