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摘要:
延期交房仍存在质量问题 业主多次协商维权难
2019年胡某本着对品牌的信任购买了山西省某市的优质楼盘,于11月份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合同中约定房屋于2022年下旬交付,但是实际的交付时间却是在2023年年初。出于对该楼盘项目品牌的信任以及好事多磨的想法,胡某就未对开发商的延期交付行为进行维权。可验收阶段胡某却发现,房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精装修的房屋存在多处渗水、返潮、墙皮脱落的现象。合同中约定的住户电梯也被替换成了低档次的品牌,在电梯实际投入使用后,多次出现损坏,甚至险些酿成安全事故,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约定的精装修细节与实际交付存在较大差距。基于该房地产开发商的种种违约行径,胡某认为自己迫切的需要进行商品房维权,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后,胡某找到了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徐瑞律师代理案件进行合理的维权。
律师介绍:
徐瑞 | 主办律师
自研究生期间,专注行政法领域的理论学习,法律功底深厚。办理实习后,参与办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环保关停、土地纠纷、商品房集体纠纷等行政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严谨,敬业负责,思维缜密,能够从实际维权效果出发运用多元化维权策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办案过程:
专职房产律师介入后的精准维权思路
申请信息公开 要求住建局部门介入查处项目质量问题
徐瑞律师根据先前处理类似商品房案件的经验,结合委托人提供的各项实际证据后,得出了基于本案合理考量的维权建议。徐律师认为首先需要对本案中涉及的商品房项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逐一查证该楼盘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其次需要向辖区内商品房管辖部门(住建局)提起查处申请,要求住建局针对开发商交付给业主群体的质量问题房屋进行相应的查处,之后再根据住建局介入案件的情况采取后续的维权措施。
在徐瑞律师的主导下,委托人主张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了涉事商品房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但结果却并未按照预期中取得相应的材料,住建局驳回了委托人的申请。对于这种情况,徐瑞律师决定采取诉讼的形式再次尝试获取相应的文件,可该诉请仍未被院方所采纳。虽然这样的结果令人遗憾,但是部分的失利并不代表案件整体难以推进。于是,在总结信息公开之诉的失利的原因后,徐瑞律师再次于2023年10月底向当地住建局寄送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
针对履职情况 提出行政复议强制介入
时至2024年3月,住建部门仍未对开发商交付房屋的质量问题介入处理,对律师寄送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也在签收后熟视无睹。住建部门不作为的情况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侵害,因此,徐瑞律师给委托人提出两种维权路径。其一是采用传统行政诉讼的方式强制性的介入案件进行维权,其二则是采取行政复议的方式,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住建部门介入案件,即使行政复议不成功仍可以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决定采取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徐瑞律师将现存材料证据编辑成册后,撰写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了寄送。在多项证据的加持下,当地政府对于我方申请的诉求均获得了认可。综合研判后,复议机关作出了裁定,要求被申请机关在限定时间内对委托人提出的诉求进行处理。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示您,在遇到与本案类似的商品房质量问题纠纷时,首先要做好前期的取证工作。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部分,第一时间进行拍摄记录,并督促、要求开发商及时进行整改,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次,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去调取整个项目背后的开发手续,规划图纸等材料,对该项目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了解,或许会发现更多的问题。再者,及时向开发商直属的管辖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介入查处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而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即诉讼和调解阶段,很多当事人因为缺乏相应的处理经验,在诉讼和调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于情绪化亦或是抓不住重点的情况,这时,就更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介入,最大化的维护在商品房纠纷中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