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养殖场遭遇征收 补偿不合理引发争议
四川省某市的一家养殖场,自2005年起便扎根于当地,为周边居民提供了稳定的就业机会和丰富的农产品。然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该养殖场所在区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2021年6月,当地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了征收公告。同年10月,为了明确征收补偿的具体安排,当地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详细阐述了征收范围、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措施等内容,标志着征收补偿工作的正式启动。然而,对于养殖场而言,补偿价格却显得尤为不合理。由于双方无法就征收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养殖场的经营者深感无助,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背景下,养殖场经营者委托了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崔明杰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崔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迅速接手了此案,并着手展开了一系列维权行动。
律师介绍:
崔明杰律师
执业6年,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行政诉讼、征地拆迁、群体诉讼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当事人争取理想的补偿安置,获得征地拆迁维权当事人赞誉。以勤勉尽责作为对自己的要求,并注重熏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的教育背景、不同行业的历练和多年法律行业的职业经历,积淀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高度为当事人着想、为其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信任,凭借特有的细致和敏锐,为委托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
市政府推诿责任 律师行政复议破冰前行
崔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明确了征收主体,即当地市人民政府。为了推动征收补偿工作的进展,崔律师代表养殖场向市人民政府发起了征收补偿申请。然而,市政府的回复却表示,养殖场的征收补偿应由下属区域人民政府负责,并已将申请书转送该政府处理。这一回复显然是在推诿责任,未能有效解决养殖场面临的问题。
面对市政府的推诿态度,崔律师果断代表委托人发起了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市政府坚称自己没有对申请人作出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且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多次与申请人协商征收补偿工作,并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因此,市政府认为申请人认为其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理由不成立,其作出的《回复》已充分履行了相应职责。
然而,崔律师并未被市政府的辩解所动摇。他据理力争,指出市政府作为征收公告的发布主体,理应承担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同时,崔律师还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协商过程中并未给予养殖场合理的补偿方案,且存在明显的推诿行为。
经过复议机关的详细审查,最终撤销了被申请人(市政府)作出的《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征收补偿申请书》重新作出处理,这为养殖场争取到了重新协商补偿方案的机会。基于这一胜利结果,崔律师将继续代表养殖场与征收部门展开协商,力求为养殖场争取到合理且满意的补偿方案。同时,崔律师也将密切关注征收补偿工作的进展,确保养殖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