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摘要:
公寓建设与规划不符 业主权益受训维权难
2020年前后,付某与刘某分别购买了位于四川省某市的一处公寓,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于2021年顺利交付验收。可是,在交付后几年的使用过程中,两位业主却发现自己购买的公寓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房屋的消防通道与规划并不一致,这不仅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对自身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了向开发商寻求一个解决方案,两位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就公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映,希望对方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并为此消耗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却始终没有得到相关反馈。于是,两位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团队的协助,经过咨询多家律所后,最终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李静律师代理主张权益。
律师介绍:
李静 | 主办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律硕士。专攻政企纠纷解决、商事争议解决。执业以来办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拆迁等案件, 善于深入分析法律热点问题,理论与实践并重,擅长谈判诉讼,胜诉率高。外表知性大方,思维敏捷,执行力高,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极强。
办案过程:
公寓房与设计不符 专职律师如何助力维权
根据项目进行取证 总结问题向有关部门寄送《履职申请》
李静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前因后果之后,对本案的关键节点进行了细致梳理,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取证发现案涉项目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违规变更规划,缺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前置申请文件等问题。且根据李静律师的实地勘察,确认案涉项目的消防通道存在质量问题,危及了委托人的权益。
经过充分的前期取证工作,李静律师已明确了案涉开发商存在各种问题。经过所内专职律师研讨案情后,李静律师决定先行采取向当地管辖机关单位寄送《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形式,要求相关部门介入查处案涉开发商存在的问题,以这种形式达成委托人的诉求。
《履职申请》答复遭拒 总结案情后提起行政诉讼
《履职申请》如期寄出后,管辖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相应的答复,拒绝了李静律师在申请书中的诉请。并在该答复书中载明案涉项目依法依规取得了相应的建设规划手续,经过规划核实合格,且已顺利交付,经核实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予立案查处。面对管辖单位作出的答复内容,李静律师根据前期制定的维权思路拿出了第二套预案,并经过所内专职律师研讨后决定以行政诉讼的形式,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请对管辖机关的答复予以撤销。
诉请被采纳 院方认定有关部门答复属证据不足
案件庭审阶段,当地管辖机关作为被诉方提出了多点答辩意见,在表示其不属于本案适格被告的同时主张本案中其作出的答复不属于本次诉讼的撤销范畴。除此之外,还就案涉答复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主张了其已对案涉问题履行了法定职责,并经过查证案涉项目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综合表达了其答辩意见,希望院方驳回李静律师的诉请。
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证言证词后,法庭对双方提交的各项证据进行了逐一查证,并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驳回了当地管辖机关的答辩意见,认定本案中双方主体适格。除此之外,当地管辖机关直至庭审结束,尚无确切证据证明案涉项目不存在“项目实情与设计图不一致”的情况,且没有提交实地调查等相关履职材料就做出了案涉不予立案的答复,属于结论主要证据不足。综上,当地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定,撤销当地管辖机关作出的《履职答复》并限令其在判决生效后限期内重新对委托人履行法定职责。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如果不慎买入了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变更规划设计的房产,当事人可以采取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行政途径、法律诉讼维权等多种形式进行维权。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解决纠纷,及时的向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咨询解决方案,从而确保维权的正当性、合法性。
在本案中,李静律师凭借着常年以来丰富的类案处理经验,在介入案件后首先固定了案涉开发商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证据,通过行政途径向有关单位寄送的《履职申请》结合行政诉讼,切实有效的让案件得到了推进,为委托人的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