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摘要:
停业期间房子失火后被强拆 当事人维权难推进
1995年前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市的郭某购买了一片土地,用于建设招待所,并将运营工作全权交给了黄某夫妻二人。黄某夫妻二人在此建设了旅店,并长期在这里经营生活。在这期间,因黄某的店员存在盗窃行为,店内的所有手续文件均被当地公安机关收走协助案件调查,后来又因当地政策因素,旅店不得不停产停业。时至2022年年中,黄某的旅店在刚遭遇一场火灾后,又被当地管委会进行了强拆。黄某在房子被强拆后,与当地管委会进行了数次协商,但仍无法获得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为此,黄某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经过多番咨询后,最终黄某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张大伟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律师介绍:
张大伟 | 主办律师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凭借其丰富的维权经验,精深的律师技巧,卓越的见地,极富创造力的思路,以及与生俱 来的正义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集体维权的研究,长期研究企业拆迁和环保法律问题。张大伟律师与团队始终专业致力于企业征收、房屋拆迁、征地法律实务,代理全国各地案件130余件, 竭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拆迁、环保维权领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办案过程:
房屋被强拆缺乏决定性证据 专业律师如何维权
分析案件现有材料 建议提起行政复议
张大伟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进行了案件研讨。从研讨会中张大伟律师得知,委托人存在的相关证书例如与当地政府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当地土地管理局的批准书、建设许可证等,均被当地公安部门借用,也因此存在证据匮乏的情况,导致维权难以进行。考虑到委托人的现实情况,张大伟律师认为如果通过寻常的维权方式提起行政诉讼,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诉求无法得到认可。行政复议可以获取证据的同时,也可保障后续维权的开展,是本案推动案情进展第一步的不二之选。随即,本案在张大伟律师的主导下,向当地复议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确认管委会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复议遭驳回 结合驳回内容制定答辩方向 申请行政诉讼
复议申请寄出没多久后,委托人及律师就收到了当地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的决定书》。当地政府在决定书中表明,案涉管委会实施强拆行为至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已超出了法定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因此本案拒不受理。
针对当地政府这样的答复,张大伟律师第一时间准备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政府在答复中指明我方已超出提起行政复议的有效期,但实际上,案涉房产在被强拆时,管委会并未告知委托人维权方式,单纯以这一因素回绝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被认定为行政不作为的实际表现。据此,张大伟律师再次总结了案涉的各项材料,结合决定书中内容进行了具体的答辩思路制定后,将本案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庭审充分质证 院方结合查明事实撤销决定书
在案件正式公开审理过程中,张大伟律师前期准备的答辩思路起到了关键作用,强调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管委会并未保护委托人知晓救济渠道的权力,进而拓展到政府作出的决定书有失公正。虽然本案中面临证据匮乏的窘境,但是张大伟律师依然多次主动取证,将委托人缴纳土地各项税费的发票、当地公安机关的答辩状等多项材料列为证据,一并在庭审过程中向院方提交,证明委托人房屋系合法所有的合法建设。
最终,当地法院在充分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仔细听取了双方的答辩词后,认定委托人系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撤销被告政府作出的决定书的同时,责令政府限期内受理委托人与律师提起的行政复议。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在遭遇身为普通老百姓的广大被拆迁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感到无助和绝望。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惊慌失措、毫无防备,没能及时留下现场证据,找不到强拆主体,事后维权也不知道该从何入手。这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不失为一种最优解,尽早委托尽早维权,这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在本案中,张大伟律师面临着多重考验,在办案过程中及时转变案件推进思路,为委托人规避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彰显专业律师执业素养的同时,可以看出在土地征拆这一领域多年浸润多年的张大伟律师,在办理类似案件时有着属于自己的一套独特的方法论,凭借第一时间发现案件症结所在的优秀判断能力,为委托人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