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

经典案例

胜诉 | 耕地变水坑 律师助力村民复议胜诉 行政机关被责令重新履职

发布时间:2025-12-16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安徽某两村组共约130亩耕地,2013年被相关主体征用取土,用于修建工程。征用方当时承诺,取土后将以最低标高挖平土地,保障村民正常耕种。然而,工程结束后,这130亩耕地并未按承诺恢复原状,反而变成了大面积水面及水坑,不仅导致村民无法正常耕种,失去主要生产资料,生活质量显著下降,还对周边村民出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村民们共同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邹富丞律师维权。律师代表村民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履职查处申请,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就土地损失及赔偿事宜作出处理。但市自然资源局仅作出“责令改正”的答复,对村民关切的土地损失核算、赔偿标准等核心诉求只字不提。为推动问题实质解决,邹富丞律师代理村民向当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介绍:

邹富丞律师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接触过众多行政案件、民事合同纠纷等案件。针对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处罚案件有过深入了解,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坚持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完善办案思维,最大程度实现业主诉求。


案件难点:

1. 行政机关履职不全面,核心诉求被忽视:市自然资源局仅聚焦“责令改正”,回避损失赔偿这一关键诉求,需论证该答复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存在履职瑕疵。

2. 违法主体与行为认定需精准:案件涉及取土行为的责任主体、耕地破坏的具体程度及面积等关键事实,需在复议中清晰举证,推动行政机关查明真相。

3. 耕地保护与赔偿的法律依据衔接:需明确自然资源部门在查处耕地破坏行为时,不仅有“责令改正”的职责,还负有查明损失、督促赔偿的义务,需精准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支撑诉求。


承办亮点:

精准直击答复漏洞,明确履职范围:邹富丞律师在复议申请中明确指出,市自然资源局的答复未回应村民关于土地损失及赔偿的核心诉求,属于“履职不全面”。依据耕地保护相关法律规定,自然资源部门查处耕地破坏行为时,应兼顾“责令整改”与“损失核查、赔偿协调”,仅单一责令改正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

推动全面调查,锁定关键违法事实:律师在复议过程中提交详实证据,包括耕地现状照片、村民耕种受阻证明等,强调需查明取土行为的责任主体及耕地破坏的具体情况。最终推动市人民政府查明“镇政府擅自占用耕地取土”的关键事实,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强化法律适用,夯实复议主张:律师援引耕地保护、行政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在处理耕地破坏案件时,应遵循“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权益救济”的双重原则,有力支撑了“撤销原答复、要求重新调查处理”的复议请求。


案件结果:

市人民政府经审理,全面采纳邹富丞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自然资源局此前作出的仅“责令改正”的答复,责令其对涉案耕地破坏问题重新开展全面调查处理;同时查明案涉土地存在镇政府擅自占用耕地取土的违法行为。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按复议决定要求,启动后续调查处理工作,村民的土地损失核算与赔偿诉求将纳入此次处理范围。


价值总结: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明确行政机关履职需兼顾“查处违法”与“权益保障”的双重责任 —— 自然资源部门在处理耕地破坏类案件时,不能仅以“责令改正”敷衍了事,还需主动查明违法事实、核算土地损失、推动赔偿事宜,切实回应群众核心诉求。邹富丞律师通过精准锁定行政答复的履职漏洞、推动关键违法事实查明,为村民争取了实质维权进展,也为同类耕地保护维权案件提供了“聚焦履职全面性、紧盯核心诉求”的参考路径,助力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财产权益。

01.png

02.png

0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