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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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三位当事人均系内蒙某林业局下岗职工,当地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在2000年左右出台下岗职工安置政策,明确下岗职工可申请安置家庭生态种植地。自2003年起,三位当事人多次提交安置申请,却始终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安置。2025年初,林业部门对其他人员进行土地安置时,三位当事人因多年安置诉求未得到解决,在未征得林业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对当地多年闲置的弃耕地进行耕种。2025年11月林业局以三位当事人擅自耕种其管理的国有林地为由,将三人诉至法院,诉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要求三人按照评估价格赔偿损失(评估赔偿金额上至十余万余元)。情急之下,三位当事人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李宁宁律师介入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
李宁宁律师
李宁宁律师有公安机关工作经历,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对行政法领域有较深刻认识。擅长征地拆迁、环保关停、土地纠纷、商品房集体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办案难点:
1. 原告证据优势明显,抗辩难度大:林业局持有案涉土地《林权证》,明确享有土地管理权,三位当事人擅自耕种未获许可,侵权事实初步成立,如何突破原告证据优势、规避赔偿成为核心难点。
2. 案件定性争议大:当事人主张本案应属行政程序处理范围,而非民事诉讼,需精准论证该抗辩观点,争取法院认可,否则将陷入被动应诉局面。
3. 赔偿诉求抗辩难度高:林业局已出具评估报告,明确主张经济损失及鉴定费,需逐一驳斥损失计算的合理性、鉴定程序的合法性,证明原告无实际损失,避免当事人承担巨额赔偿。
4. 兼顾应诉与安置诉求:本案核心不仅是应对诉讼、规避赔偿,更要为当事人后续土地安置事宜铺垫,需在应诉过程中兼顾二者,避免因诉讼影响后续安置维权。
承办亮点:
精准制定答辩策略,靶向突破:李宁宁律师介入后,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答辩方案,一方面抗辩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主张应优先通过行政程序处理;另一方面指出案涉土地作物已收割,当事人未再占用,原告排除妨害的诉求缺乏客观依据。
直击赔偿诉求漏洞,全力抗辩:律师重点驳斥林业局的赔偿主张,明确指出原告此前未耕种案涉土地,不存在实际经济损失;同时提出损失计算不应以农作物收益为标准,且原告变更诉求后,鉴定报告超出原诉请范围,程序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成功动摇原告赔偿主张的合法性。
紧扣法律依据,强化论证力度:律师援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原告未实际耕种、无实际损失的核心事实,清晰阐述驳回赔偿诉求的法律依据,同时认可当事人擅自耕种的不当之处,兼顾法理与情理,获得法院认可。
兼顾长远维权,铺垫安置事宜:律师在应诉过程中,始终围绕当事人土地安置这一核心诉求,同步梳理安置申请相关材料,为诉讼结束后跟进安置事宜做好准备,避免维权脱节。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李宁宁律师的核心答辩意见,判令三位当事人返还林业局案涉土地;驳回了林业局要求三位当事人赔偿土地经济损失、鉴定费诉求。目前,三位当事人已规避巨额赔偿风险,李宁宁律师正持续跟进当事人的土地安置事宜,推动多年未解决的安置诉求落地。
价值总结:
当下岗职工因安置诉求未解决、擅自使用相关土地被起诉时,专业律师通过制定精准答辩策略、直击原告诉求漏洞、紧扣法律依据抗辩,可有效帮助当事人规避巨额赔偿风险。李宁宁律师的代理实践证明,此类纠纷中,既要依法应对侵权诉讼,也要兼顾当事人的核心安置诉求,实现“应诉维权 + 后续跟进”的双重保障,为同类下岗职工维权案件提供了参考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