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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 复议完胜纠错行政懒政 律师助力征地维权 推动行政机关重新履职

发布时间:2026-05-22点击次数:

案情回溯:

征地拆迁过程中,先拆房后确权、补偿协商陷入僵局,是众多被征收人常遇到的维权困境。当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时,行政机关本应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然而部分部门却推诿敷衍、拒不履职,让百姓合法补偿权益悬空。本案当事人吴某,于1985年与广西某村生产队签订《土地借用合同书》,租赁30亩土地经营养殖场,并自主建设房屋建筑。2018年,新建铁路客运专线项目启动征地拆迁,案涉房屋被纳入征地红线范围。因当时吴某与村集体存在房屋权属争议,区管委会经双方同意后先行拆除涉案房屋,并约定待权属确认后再签订补偿协议。

2022年,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正式确认征地范围内9间建筑物系吴某合法建设,吴某依法享有征地补偿安置权益。权属明确后,2024年7月拆迁的区管委会拟定补偿协议,但双方就房屋性质认定、补偿范围产生重大分歧:管委会按农业生产配套用房核定补偿,吴某则主张应按住宅标准补偿,且补偿项目存在遗漏,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万般无奈之下,当事人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张月争律师介入。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2024年10月,律师代吴某向区管委会提交履职申请书,要求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但管委会于次月作出回复,直接声称无需作出征地安置补偿决定,变相拒绝履行法定职责。律师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间曾依法中止审理,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审理。张月争律师全程专业代理,层层论证行政机关履职违法,最终成功实现维权突破。


律师介绍:

张月争律师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理性和逻辑思维,擅长沟通协调。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土地征迁补偿诉讼、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主张用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捕捉案件的重要细节,将理性冰冷的法律逻辑融入体贴的人文关怀。


案件难点:

1. 涉案时间跨度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案涉土地租赁始于1985年,征地拆除在2018年,时隔三十余年。土地借用合同期满后的权益归属、地上建筑物作为土地添附物的性质认定、村集体与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划分,历史遗留问题多,事实梳理难度极大。

2. 房屋性质认定分歧巨大,补偿标准天差地别:行政机关单方将涉案房屋定性为农业配套用房,压低补偿标准;当事人主张为合法住宅建筑,两类认定对应的补偿金额、安置权益差距悬殊,如何从法律层面推翻行政机关单方定性,成为维权关键。

3. 行政机关多重理由推诿,刻意规避法定职责:区管委会多方找借口抗辩——既声称房屋不在征收红线内、拆除仅为惠民道路建设,又以土地租赁期满、添附物无完整不动产权益为由,拒绝作出补偿安置决定,抗辩理由繁杂,驳斥难度高。

4. 民事确权与行政补偿衔接存在壁垒:虽有法院民事判决确认房屋系吴某建设,但行政机关刻意割裂民事判决效力,以还需厘清村集体合同权益为由,拖延、拒绝履行补偿职责,民事确权成果难以直接转化为行政补偿依据。


承办亮点:

‌完整固定证据链条,夯实维权根基。律师系统归集土地借用合同、民事确权判决书、征地预公告、履职申请书、行政回复等全套证据,梳理出“租地建房 — 征地拆除 — 司法确权 — 协商失败 — 申请履职 — 行政拒答”完整事实脉络,为复议胜诉筑牢证据基础。

精准援引法规,锁定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征地过程中个别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直指区管委会拒不履职违反法定程序,从法律层面锁定其违法性。

戳穿行政履职漏洞,认定不完全履职。律师精准指出行政机关三大履职瑕疵:未审慎查清房屋权属争议、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在征收红线外、未向当事人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调解工作,完全不符合行政机关审慎履职原则,构成典型不完全履职。

厘清民行法律边界,破除推诿借口。明确论证:民事判决已确认房屋合法建设归属,行政机关不得以未厘清村集体民事权益为由,拒绝履行征地补偿法定职责;土地添附物不影响被征收人依法获得公平补偿的核心权益,直接击穿对方抗辩逻辑。

全程把控复议流程,专业论证贯穿始终。针对案件中止、恢复审理的程序变动,律师全程跟进沟通,及时补充代理意见,逐条驳斥行政机关关于“已履职、答复不影响权利”的抗辩理由,以严谨法理说服复议机关采纳我方观点。


案件结果:

在张月争律师的专业代理与全力论证下,本案行政复议取得决定性胜诉成果:

撤销违法行政回复:市人民政府正式作出复议决定,依法撤销区管委会作出的《关于履职申请书的回复》,否定其拒不作出补偿决定的错误行政行为。

确认行政履职违法:复议机关明确认定高新区管委会未审慎处理当事人合法权益,未区分征收红线内外范围、未充分履行政策解释与调解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职。

责令限期重新处理:判令区管委会限期内,对本案征地补偿争议重新核查、依法作出处理,必须履行法定补偿安置职责。

奠定后续维权基础:本次复议胜诉彻底打破行政机关推诿懒政僵局,强制倒逼主管部门重新启动补偿核查程序,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房屋补偿、落实安置权益铺平了道路。


律师寄语: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先拆后确权、补偿协商无果是十分普遍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以为拿到民事确权判决,就理所当然能获得补偿,却忽略了行政机关拒不履职、刻意推诿的维权风险。

部分行政机关常常以房屋性质、征收红线、土地合同纠纷为借口,拒绝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用 “不完全履职” 敷衍百姓诉求。普通群众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面对行政机关的官方回复和专业抗辩,往往不知如何维权,只能被动吃亏。

本案的复议胜诉充分印证:法律明确赋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的权利,行政机关无权随意规避法定职责;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义务。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纠正懒政不作为的有力法律武器。

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征地拆迁中务必保存好土地合同、建房凭证、司法判决、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遭遇行政机关拒不履职、推诿敷衍、拒绝作出补偿决定时,不要盲目等待,及时委托专业征地行政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维权,倒逼行政机关履职,守住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征地拆迁、行政复议、行政不作为纠纷等领域,擅长破解先拆后确权、补偿协商僵局、行政机关推诿懒政等疑难案件,以专业法理和实战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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