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

知识课堂

开发商被执行 房产证”卡壳“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9-17点击次数:

       开发商被法院执行,眼看房产证办理“卡了壳”,不少购房者慌了神:“房子会不会被收走?辛苦买的房难道要‘无证’住一辈子?”其实,只要分清情况、找对方法,即便开发商被执行,房产证仍有办理的可能。关键在于理清问题根源、联合维权力量、用对法律手段,一步步推动问题解决。

第一步:先查清楚,开发商被执行的“症结”在哪

想要顺利办下房产证,首先得搞明白开发商被法院执行的具体原因,以及当前房产证办理卡在哪个环节——不同的“症结”,对应着不同的解决思路,盲目维权只会白费力气。

1.明确开发商被执行的核心原因

开发商被法院执行,大概率和“资金问题”相关,比如拖欠工程款、民间借贷违约、银行贷款逾期等。但不同的债务问题,对房产证办理的影响不同:如果只是开发商自身的普通债务纠纷(如拖欠材料款),未涉及项目本身的合法性,房产证办理可能只是暂时停滞;但如果是因为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硬伤”导致被执行,就需要先解决项目合规性问题,才能推进房产证办理。

购房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了解详情:一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开发商名称,查询其被执行的案件案由、执行标的、执行法院等信息;二是直接联系开发商的法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要求书面说明被执行的原因及对房产证办理的影响(注意留存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2.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清“卡壳”环节

房产证办理分为“开发商办理大产权证(项目初始登记)”和“购房者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两步。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当前项目的登记状态:

  • 若查询结果显示“项目未办理大产权证”,说明整个项目尚未通过验收备案,无法为单个业主办理房产证,这属于“群体性问题”,需要业主联合维权;

  • 若查询结果显示“项目已办理大产权证,但部分房源被查封”,说明问题仅涉及被查封的房源,未被查封的房源可正常办理转移登记;

  • 若查询结果显示“个人房源已被法院查封”,则需要针对查封问题单独向法院提出异议,解除查封后再办理房产证。

只有摸清“卡壳”在哪个环节,才能针对性制定解决策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第二步:分情况处理,群体性问题“联合作战”,个体问题“单独突破”

根据房产证办理“卡壳”的不同环节,购房者要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群体性问题靠“联合”,个体问题靠“法律异议”,才能高效推动问题解决。

1.项目未办大产权证:联合业主,推动政府介入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被执行,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无法办理大产权证(即“整个项目都办不了证”),单个业主的力量有限,必须联合其他业主“抱团维权”:

  • 首先,通过业主群、社区公告等方式,联系其他业主,推选3-5名业主代表(最好有法律、建筑等专业背景),统一收集业主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入住证明等材料,统计涉及的业主人数、房屋套数;

  • 其次,由业主代表携带材料,向当地住建部门(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提交书面《情况反映函》,详细说明开发商被执行的情况、项目当前的停滞状态,以及业主们“急需办理房产证”的诉求,要求政府介入监督,督促开发商解决项目验收、土地出让金缴纳等问题,或协调其他企业接手项目后续工作;

  • 同时,可向当地信访部门、12345市民热线反映情况,通过多渠道施压,推动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解决项目合规性问题——只要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大产权证办理的障碍就能扫清,后续业主办理个人房产证会顺畅很多。


2.个人房源被查封:向执行法院提异议,证明“善意购房”

如果项目已办大产权证,仅因开发商被执行导致自己购买的房源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购房者可单独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保障自身的合法购房权益。

提出异议时,必须准备好三类核心证据,证明自己是“善意购房人”:

  • 第一类是“合法购房证据”: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证明购房行为真实合法,且在房屋被查封前签订)、购房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开发商出具的正式发票,证明已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且资金流向明确);

  • 第二类是“实际占有证据”:物业费缴纳记录、水电费账单、装修合同、入住照片等,证明已实际入住或使用房屋;

  • 第三类是“无过错证据”:比如查询房屋查封时间,证明购房时房屋尚未被查封;提供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证明自己一直积极催促办理房产证,不存在“拖延办理”的过错。

将这些证据整理成册,连同《执行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给查封房屋的法院。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若确认购房者是“善意购房人”(即购房时不知情、已付款、实际占有且无过错),通常会裁定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允许购房者正常办理房产证。

第三步:关键保障,把“证据”攥在手里

无论采取哪种维权方式,“证据”都是顺利办下房产证的核心保障——很多购房者因为证据不全,明明是合法购房,却在维权时陷入被动,所以从购房开始,就要有意识地留存各类材料。

1.核心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必须妥善保存的证据包括:

  • 购房合同(尤其是备案后的版本,有住建部门备案章,法律效力更强);

  • 购房款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回执单,需备注“XX楼盘XX房购房款”;开发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能用收据替代;若有贷款,还需留存贷款合同、还款记录);

  • 房屋交接相关材料(入住通知书、钥匙签收单、房屋验收单);

  • 日常居住证据(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凭证,最好是连续6个月以上的记录;装修合同及付款发票);

  • 与开发商、政府部门的沟通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录音、书面函件的签收记录等)。

这些证据要整理成档案,同时做好电子扫描备份,避免原件丢失或损坏。

2.及时跟进,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在维权过程中,要主动跟进进展: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后,定期询问处理进度,要求书面答复;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后,关注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按时参加听证(若法院组织),及时补充法院要求的材料。

千万不要抱有“等开发商解决”“等政府主动处理”的心态,开发商被执行后,往往缺乏主动解决问题的动力,购房者只有主动出击、紧盯流程,才能避免维权“不了了之”。

开发商被执行,确实会给房产证办理带来阻碍,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证彻底办不了”。只要购房者先查清问题根源,分情况采取“联合维权”或“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同时牢牢守住“证据”这个核心,就能在法律框架内推动问题解决。记住,合法购买的房屋权益受法律保护,只要找对方法、坚持维权,房产证终究能办下来,让“有家”更“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