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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草场被非法占用 律师直击行政答复缺陷为当事人赢得公正裁决

发布时间:2025-08-20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某系河北省某县一牧村村民,在本村依法享有350亩草场的承包权。该草场源于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期分配,按本村“每口人70 亩”标准,李某户5口人合计分得350亩,承包期限至2027年。2002年,李某原有草场因栽树被占用,2009年经林业公司确认,将该地区另一林草带350亩补给李某作为草场,并出具书面证明予以确认。近年来,李某草场周边因高速公路修建项目启动征收工作。李某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苏惠律师维权后,通过信息公开答复得知其草场并未纳入高速修建项目征收范围,但实际草场正被非法占用且处于施工状态。为此,苏惠律师代表李某向当地区委员会提交《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区委员会作出《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的核实说明》,称李某现有承包草场不在查处项目用地范围内。李某不服该结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区委员会的核实说明。随后,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相关部门履行非法占地查处职责。


律师介绍:

苏惠律师

具有丰富的征收、强拆、企业关停、商品房案件的办案经验。

职业理念: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擅长领域:征收、强拆、企业关停、商品房、商业谈判、互联网金融风控


案件难点:

1. 草场权属与范围认定争议:李某的草场经历过调整补给,需证明2009年林业公司补给的350亩林草带权属合法且范围明确,而相关部门可能对草场四至界限提出异议,权属证明的关联性成为争议焦点。

2. 非法占地行为的界定难:虽然草场存在施工状态,但相关部门以“不在查处项目用地范围”为由拒绝查处,需明确施工行为是否属于非法占用草场的性质,以及施工主体与高速项目的关联性,举证难度较大。

3. 行政机关层级答复的连锁阻碍:区委员会的核实说明与市政府的复议维持形成层级答复闭环,认定“不在查处范围”,当事人需突破两级行政机关的结论,证明答复内容缺乏事实依据,程序上存在较大阻力。


承办亮点:

扎实固定草场权属证据链:苏惠律师重点梳理李某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凭证、2009 年林业公司出具的草场补给书面证明、草场四至界限说明等材料,清晰证明李某对案涉 350 亩草场享有合法承包权,夯实权属基础,反驳相关部门对权属的潜在质疑。

精准锁定非法占地事实:律师通过现场拍照、视频取证、施工主体调查等方式,固定草场被实际占用施工的事实,结合信息公开答复中“草场未纳入征收范围” 的结论,论证施工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属于非法占地,与相关部门 “不在查处范围” 的结论形成鲜明对比。

直击行政答复的事实缺陷:针对区委员会“不在查处项目用地范围” 的核实说明及市政府的维持决定,律师指出相关部门未对草场被占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仅以项目规划范围为由否定查处义务,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行政答复缺乏合理性与合法性。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苏惠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当地区委员会作出的《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的核实说明》及市人民政府的复议维持决定,未充分调查李某草场被非法占用的实际事实,仅以“不在查处项目用地范围” 为由拒绝履行查处职责,缺乏事实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李某要求相关部门履行非法占地查处职责的诉讼请求;撤销当地区委员会作出的《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的核实说明》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李某草场被非法占用的情况重新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该判决为李某草场权益的维护提供了司法保障,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查处义务。


价值总结:

案件突破两级行政机关的答复闭环,指出上级机关在复议中未纠正下级机关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苏惠律师通过固定权属证据、锁定非法占地事实、直击行政答复缺陷,成功推动法院支持查处请求,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在土地权益纠纷中梳理证据、明晰法律关系的关键作用,为类似草场、耕地被非法占用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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