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几年前,三十余位业主在广西某市购置一处预售商品房项目,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均按约定全额支付款项。然而,项目施工至主体封顶后突然停工,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失联,商品房彻底烂尾——业主不仅无法收房,还需继续偿还银行房贷,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多次与开发商、当地住建局沟通无果后,三十余位业主共同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维权,核心诉求清晰:推动项目复工或追回购房款,挽回财产损失。
律师介绍:
陈华律师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强。性格沉稳,做事认真。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擅长民商诉讼、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企业征收、环保关停、商品房买卖行政纠纷等多种类型案件。
案件难点:
1. 监管账户信息闭塞,资金去向核查难:业主仅知晓“购房款应入监管账户”,但对具体监管银行、账户账号一无所知;住建局以“监管信息属内部机密”为由,拒绝提供账户详情,导致购房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这一核心事实无法核实,维权缺乏关键突破口。
2. 部门职责交叉,监管责任认定难:根据当地规定,市住建局是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当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使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二者在“预售资金监管查处” 上存在权责交叉。开发商失联后,住建局与执法局相互推诿:住建局称“处罚需由执法局负责”,执法局称“需住建局先确认监管失职”,导致监管责任迟迟无法认定,查处程序难以推进。
3. 行政部门超期推诿,程序推进受阻:业主曾于2024年9月、2025年3月两次通过EMS邮寄《履职查处申请书》,要求核查资金监管情况,但住建局与执法局均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规定的“60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可延长30个工作日” 时限答复,超期未履职的行为,让维权陷入“申请无回应”的僵局。
承办亮点:
陈华律师围绕“信息公开破局、复议定责纠错、厘清部门权责”制定三步策略,精准破解难点:
信息公开穿透,锁定资金监管漏洞:律师指导业主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住建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明确要求公开“案涉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账户账号及资金流水”。经多轮沟通与法律依据释明(引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 “监管信息应依法公开” 的条款),住建局最终提供监管账户详情。律师随即与业主逐一核对购房款支付凭证,发现所有业主的购房款均未进入监管账户,而是被开发商转入关联公司账户,用于非项目支出,“监管形同虚设” 的问题彻底暴露。
复议厘清权责,认定程序违法:针对“部门推诿、超期未答复”,律师代业主向本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重点从两方面论证——明确职责划分,依据当地文件,指出“住建局负责监管、执法局负责处罚”,二者需协同履职,而非相互推诿;认定程序违法,提交EMS邮寄记录、物流签收凭证,证明业主两次申请均超期未获答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属于行政不作为。同时,律师结合信息公开获取的证据,强调“开发商挪用资金、监管账户未发挥作用”,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存在监管失职,执法局未及时处罚也存在履职不到位。
聚焦核心诉求,推动实质查处:复议过程中,律师始终聚焦“追讨挪用资金、推动项目复工”的核心诉求,向复议机关提交《预售资金监管查处法律意见书》,详细说明“若不及时追讨资金,烂尾问题将持续恶化,影响业主基本权益”,并建议“责令住建局与执法局协同履职,优先追讨挪用资金用于项目复工”,为后续处理明确方向。
办案结果:
复议机关采纳陈华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责令住建局在30日内对业主们的申请做出处理并回复。
价值总结:
本案证明,面对烂尾房困境,业主切勿被动等待。通过信息公开获取监管账户详情,是查清资金去向、锁定监管失职的关键第一步,为后续维权奠定事实基础。当行政部门存在权责交叉、超期推诿时,通过行政复议既能厘清部门职责,又能认定程序违法,倒逼监管部门履职,避免单一依赖民事诉讼导致的周期长、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