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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捷报 | 业主违约退房遇阻 律师高效维权 成功达成业主诉求

发布时间:2025-10-23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某商品房项目中,当事人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主动提出退房申请。然而,开发商却提出苛刻条件:一是要求当事人自行结清近巨额的银行贷款尾款,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数十万元违约金,远超当事人承受能力。在委托律师前,当事人曾试图与开发商、贷款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沟通近一年:即便明确表示“愿意全额支付违约金”,仍因无力承担贷款尾款,始终被开发商拒绝退房;银行也以“贷款合同未解除”为由,要求当事人继续按月偿还高额利息,导致其家庭经济压力持续加剧。2024年12月,走投无路的当事人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王妍律师团队,核心诉求明确 ——“哪怕承担部分违约金,也要尽快解除购房合同,停止每月利息支出,缓解家庭困境”。


律师介绍:

王妍律师

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起参加法律工作,具备多年公司法务工作经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现为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金融案件刑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土地征拆、商品房买卖、破产清算及民商事、行政诉讼法律服务。


案件难点:

1. 当事人资金困境与违约事实的双重制约:本案的核心矛盾在于,当事人既存在“主动违约”的事实,又面临“无力支付贷款尾款”的硬伤。根据常规流程,退房需先结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权),而当事人无能力承担该笔费用,开发商又拒绝垫付,导致退房程序从源头陷入僵局。

2. 开发商态度强硬,协商通道堵塞:前期近一年的沟通中,开发商始终以“按合同办事”为由拒绝让步,认为“当事人违约在先,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甚至拒绝与当事人就“尾款垫付”“违约金减免”进行协商,态度坚决且无协商余地。

3. 当事人利息负担的紧迫性:在案件推进期间,银行仍按原贷款合同计息,当事人每月需偿还近利息,若案件拖延时间过长,新增利息会进一步加重其负担,甚至可能导致即便最终退房,已付利息损失也无法挽回的后果。


承办亮点:

快速定位突破点:从项目合规性切入施压:王妍律师团队2024年12月接案后,迅速启动项目合规性调查——通过向当地发改委、商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案涉项目的“外商投资审批备案文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流水”,发现两大关键违法点 —— 一是开发商的外商投资审批手续存在瑕疵,部分备案信息与实际投资情况不符;二是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存入监管账户,存在资金挪用嫌疑。以此为依据,律师向相关监管部门提起“履职查处申请”,要求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从行政监管层面给开发商施加压力,打破其“拒不协商”的强硬态度。

复议+协调双管齐下,推动开发商让步:针对监管部门初期“暂不处理”的回复,律师团队随即提起行政复议,明确主张“开发商合规性问题影响业主权益,监管部门有义务查处”;同时,抓住开发商担心违规问题被公示影响项目后续销售的心理,主动搭建协商平台,邀请政府监管部门参与调解,向开发商阐明若继续僵持,不仅违规问题会被追责,当事人若因利息压力断供,还可能引发银行起诉,对项目声誉造成更大影响。多轮沟通后,开发商终于同意重新协商退房方案。

聚焦当事人困境,争取最优权益:在协商中,律师始终将当事人无力支付尾款、每月承担高额利息作为核心切入点,一方面向开发商强调“由其垫付尾款可快速解除贷款抵押,避免后续纠纷”,另一方面结合当事人家庭困境,提出“违约金减半”的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医疗支出凭证、收入锐减证明)。最终,开发商认可“当事人违约系客观困境所致,非恶意违约”,同意承担全部贷款尾款的结清责任,并将违约金减半,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损失。

高效推进流程,缩短利息损失周期:从接案到达成协商方案,律师团队仅用半年时间,期间同步协调银行、督促开发商办理贷款结清手续,避免当事人新增过多利息支出。协商方案确定后,律师全程跟进合同解除、抵押注销、首付退还等流程,确保每个环节无缝衔接。


案件结果:

2025年7月,开发商全额结清银行贷款尾款,银行随即为当事人办理贷款合同解除手续,正式停贷,当事人无需再偿还每月利息;二是与当事人签订《解除购房合同协议》,明确违约金按50%支付。2025年10月,开发商按协议约定,将当事人此前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全额退还至其指定账户,整个退房流程全部完成。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解除合同、停贷、收回首付)均已实现,家庭经济压力彻底缓解。为表达感谢,当事人专门制作锦旗,赠予王妍律师及团队助理、前端工作人员,高度认可团队的专业能力与高效服务。


价值总结: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当事人主动违约但面临经济困境的退房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维权路径 —— 即便存在违约事实,也不意味着只能“被动接受开发商的苛刻条件”。专业律师可通过以下策略突破困局:一是从项目合规性(如审批备案、资金监管)切入,借助行政监管压力打破协商僵局;二是通过“复议+协调”的组合方式,平衡开发商利益与当事人困境,推动双方达成共赢方案;三是紧盯当事人的紧急诉求,在案件推进中同步解决衍生问题,避免损失扩大。这一思路不仅帮助本案当事人实现了退房目标,更为类似“违约退房但经济困难” 的业主提供了维权参考,证明通过法律专业能力,可在“违约责任”与“实际困境”之间找到平衡点,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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