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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加速房产开发、满足市场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内生的风险——尤其是项目“烂尾”的风险,始终是悬在购房者头上的一把利剑。为防范此风险,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应运而生,其核心目标是确保购房者支付的款项能够“专款专用”,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直至房屋竣工交付。然而,近年来各地频发的楼盘停工、延期交付乃至烂尾事件,无不拷问着这一“安全盾”的实际效能。本文旨在剖析当前预售资金监管的现实困境,明晰监管单位的法定职责,并探讨如何构建更有效的履职路径。
现状与困境:失灵的“保险锁”
理论上,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应如一把牢固的保险锁,将开发商、银行和购房者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但在实践中,这把锁却时常失灵,其主要困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责任边界模糊,协同机制不畅。
监管体系通常涉及住建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等多方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住建部门往往认为银行是资金的直接管理者,应负主要责任;而银行则可能认为自己仅是执行方,监管审批权限在住建部门。这种“都管却都未管好”的局面,导致责任链条出现断点,一旦发生资金被挪用,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
2、监管银行“重存轻管”,履职动力不足。
对于作为资金托管方的商业银行而言,其核心业务是存贷和盈利。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能带来大量的无息存款,是银行乐于争取的业务。然而,在后续的资金使用监督上,银行缺乏足够的动力和专业的工程评估能力去严格审核每一笔资金的真实用途,往往仅做形式上的单据审核,导致对开发商挪用资金的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3、资金支取节点粗放,流程存在漏洞。
现行的资金拨付节点多与工程的几个关键形象进度(如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等)挂钩。这种设置相对粗放,开发商可能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或与施工方、监理方串通,提前或超额支取资金。此外,对于材料采购、工人工资等高频、小额的支出,监管往往难以覆盖,为资金“化整为零”式地流出预留了空间。
4、信息不透明,购房人监督缺位。
作为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购房者对预售资金账户的余额、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几乎一无所知。整个监管过程是一个封闭在住建部门、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黑箱”。购房者无法有效监督,即便发现项目建设进度与宣传不符,也缺乏查询资金状况和提出异议的正式渠道。
5、违规成本低,惩戒力度不足。
相较于挪用巨额预售资金可能带来的短期利益,违规操作被发现后所面临的惩罚往往偏轻。对于开发商,可能仅是罚款或暂停网签;对于监管失职的银行,处罚也多以通报批评为主。这种低成本的违规环境,无法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于法有据:监管单位的核心法定职责剖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各地出台的相关细则,住建部门作为商品房预售的行政主管部门,是预售资金监管的核心责任主体。其法定职责主要包括:
1、制度建立与维护职责:
制定规则: 负责制定或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办法,明确监管模式、监管银行的条件、账户设立、资金缴存比例、使用节点和流程等。
指定银行: 组织招标或通过综合评估,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并向社会公布。
2、审核与监管职责:
账户设立监督: 监督开发企业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并开立唯一的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资金归集监督: 确保开发企业将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等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这是监管的基础。
用款计划审核: 审核开发企业根据工程进度编制的用款计划,确保计划的合理性。
资金拨付审批: 这是核心权力也是核心责任。住建部门必须依据工程实际进度(而非仅仅是开发商的申请报告),对开发企业的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可通知银行拨付款项。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证明、监理报告、合同发票等。
3、信息公开与告知职责:
有责任建立信息公开渠道,向购房者公示预售许可信息、监管账户信息、监管银行以及资金拨付的节点要求等。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监督检查与违法处置职责:
日常巡查: 对预售项目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处理违规: 对发现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收取、使用资金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以及监管银行未按协议履行监督义务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暂停拨付、关闭网签、记入信用档案乃至处以罚款等措施。
精准履职:从“纸面监管”走向“穿透式监管”
为解决上述困境,监管单位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将法定职责落到实处。
1、压实首要责任,明确责任边界。
必须强化地方住建部门的“首要监管责任人”地位。建立权责清晰的内部问责机制,将资金拨付的审批权与责任绑定,谁审批、谁负责。同时,通过三方协议细化银行的监督责任,明确银行因未尽到单据审核、账户监测等义务而导致资金被挪用的,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强化科技赋能,实现智慧穿透式监管。
建立统一的数字化监管平台:打造覆盖住建部门、银行、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甚至购房者的统一线上平台。所有资金的存入、申请、审批、拨付流程均在线上完成,留痕备查。
引入“智慧工地”数据:将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关键设备运行数据、人员进出等“智慧工地”系统接入监管平台。审批资金时,不仅要看文件,还要实时比对现场的真实施工进度,实现交叉验证。
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利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特性,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流动路径。购房者、银行、监管部门等各方均可在授权下查看,从根本上杜绝“暗箱操作”。
3、优化监管流程,堵塞制度漏洞。
细化资金拨付节点:将传统的几个大节点,细化为与核心工程材料(如钢筋、混凝土)采购、关键工序(如地基处理、核心筒施工)完成情况挂钩的多个小节点,并引入第三方专业造价或工程监理机构对进度进行独立评估。
实施动态监管额度:账户内的资金并非全部都需严格监管。可以设定一个“重点监管额度”(通常是保证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最低资金)。额度内的资金严格按进度拨付,超出额度的部分可由开发商相对灵活支取,兼顾安全与效率。
4、保障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
建立购房人查询端口:在数字化监管平台上为每一位购房者开设查询权限,使其可以随时查看自己所购楼盘的监管账户总额、重点监管额度、累计支出和当前余额等核心信息。
设立预警和反馈机制:当账户资金余额低于预设的风险阈值时,系统自动向住建部门和购房人发送预警。同时,设立线上渠道,允许购房人反馈项目停工、进度缓慢等问题。
5、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对于违规挪用资金的开发企业,应采取“一次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措施,例如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土地竞拍、获得新预售许可等。对于履职不力的银行,可采取暂停其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等严厉措施。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是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器”和购房者权益的“生命线”。面对当前存在的种种困境,仅停留在纸面上的法规和协议是远远不够的。监管单位必须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借助科技的力量,重塑监管流程,拥抱透明化,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违规行为,才能真正实现从“形式监管”到“实质监管”的跨越,将这把“保险锁”拧紧、锁牢,为数十万家庭的安居梦保驾护航。
本文撰稿律师:秦玉洁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案件100多件,尤其对金融领域、商品房相关案件、征地拆迁类业务有深入细致的研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一直以实际解决当事人争议为目标,其正直的处世原则、高尚的职业操守、高度为当事人着想、为其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信任。